网购促销不玩套路才能共赢
本文转自:张家口日报
“6·18”网购节刚刚结束,有媒体调查发现,每到网购促销季,一些网店就会悄然上调商品标价,为后续“打折”预留空间,有的则在满减优惠上作文章。消费者一边烧钱、一边烧脑,最后购买到的商品价格却与原价相差无几,甚至高于原价,令人大呼上当。 经营者宣传虚假优惠折扣,导致消费者无法获悉真实的交易价格,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属于欺诈行为。对此,电商平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平台准入关,落实审查核验和消费提醒义务。更为关键的是,要将促销行为纳入更为严格的监管,用法律手段打消商家的“歪心思”。惩治虚假折扣需要原价溯源机制□黄齐超 每到“网购节”,电商们都铆足劲儿地促销宣传,各种各样的折扣、满减、红包等促销手段层出不穷,让消费者有一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很多商家的虚假折扣套路并不高明,都是在节前偷偷地修改“原价”,然后再在虚假“原价”的基础上,搞打折促销。一些消费者网购时并不知道真实的原价,以为捡了个大便宜,最后还是落进了商家圈套。 破解商家的虚假折扣套路并不难,只要让消费者了解真实的“原价”,就可以将虚假折扣的妖魔鬼怪打回原形。法律法规对“原价”是有明确规定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大多数消费者对“原价”并不知晓,这才是虚假折扣盛行的重要原因。 网络时代,电商的销售情况平台都有记录。如果电商平台能建立原价溯源机制,消费者对商品原价以及变动一目了然,那么,所有的虚假折扣都将不攻自破。此外,一些不良电商用虚假折扣欺骗消费者,获利颇丰,即便违规行为被识破,受到相应的惩罚,也关联不到平台。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电商管理平台对虚假折扣熟视无睹,任由电商用“原价”忽悠消费者。 较之于奥数般难以计算的满减策略,虚假折扣则是欺骗。虚构原价、先提价再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这些网络商家惯有的价格欺骗伎俩,需要原价溯源这面“照妖镜”。无论如何,平台都应落实监管的主体责任,不能对虚假折扣的套路和相关的欺骗行为熟视无睹,甚至是看笑话。 (摘编自《南方日报》)网络购物节不能卖家过节、买家渡劫□赵志疆 今年高考期间,“数学太难了”一度冲上热搜。实际上,某些商品的打折公式往往比高考数学更难———高考数学虽难,起码题目本身是清楚的,相比之下,商品促销打折不仅充满了复杂的混合运算,而且预设了重重机关,堪称套路深深、步步惊心。 报道中列举了一个典型案例:直播间里,带货主播卖力地吆喝:“咱家这款酒,市面上都是卖元,现在直播间给各位家人福利,6瓶只要98元,这是我和厂家要来的内部折扣,欲购从速!”为此,带货主播还展示了这款酒在某购物平台上的标价:元一瓶。但在该酒的官方旗舰店,这款酒的售价本就是6瓶98元。 打着低价的幌子,埋着宰客的套路,做着黑心的生意,网购的过程中,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令人无力吐槽。电商购物节已经持续了十几年,但随着市场规模和社会影响力一同壮大的却是套路营销———时至今日,简单的折扣已不多见,取而代之的是复杂的套路。 套路营销横行,不仅涉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而且收货后好评才退差价,也是“绑架”消费者,一旦商品出现问题,则难以维权。当虚假打折的商业套路成为行业通则,消费者实际上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选择权。这样的市场生态,对于网络平台乃至电商行业的整体发展都是一种破坏。 近日,屈臣氏北京延庆一分店因涉嫌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被市场监管部门警告并罚款5万元。这个案例对于电商平台不无启发意义———购物节之所以沦为“套路节”,不仅在于监督者缺位,同时在于不法商家并未感到切肤之痛。以此为参照,电商平台有必要对各种店铺促销活动尽到监管责任,明确商家不得采取先升后降、好评退款等违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有必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各类套路促销,一经查实严厉惩处。只有这样,才能还原购物节本来的面目,而无卖家过节、买家渡劫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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