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臣氏被罚虚假折扣生意经当休
□肖凡(石河子大学)
近日,屈臣氏北京延庆一分店因涉嫌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被市场监管部门警告并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书显示,该店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将两款面膜标原价49元,促销价44元,而实际上这两款面膜促销活动前20天,多次成交价均为44.1元。(6月9日《成都商报》)
一方面以“大打折扣”“让利消费者”的名义攫取流量,另一方面又把消费者当韭菜一样收割,可以说是“又当又立”。更让消费者发怵的是,这并非屈臣氏首次因虚假折扣促销被处罚,也不是其一家存在这样的问题。据报道,随着“”购物节临近,不少商家提前上调商品价格,为后续“打折”预留空间。
仔细观察,每年“双11”“”以及各大佳节等节点,线上购物都会掀起一波“打折潮”,各种营销套路则让人眼花缭乱,甚至有网友调侃“没学过高等数学都算不过来了”。预售、定金、尾款、优惠券、叠加折扣、店铺满减……一眼看去,好像都是“让利消费者”的方式,但实际上,很多都是商家吸引流量的噱头,甚至可能是令人震惊的谎言。去年11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购物注意事项,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商家的各种促销套路,看清部分商家虚假打折的假面具。
商家提前提高原价再打折,不仅是在销售中“作弊”,玩弄消费者的感情,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更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中都提到,经营者宣传虚假优惠折扣,导致消费者无法获悉真实交易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属于欺诈行为。
退一步讲,商家提价后打折售价比原价低,于理不成立但于情还能让人接受。不管怎样,也还是在促销活动中给予消费者一定的优惠,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让利。然而,有的商家提价后再打折,其售价居然比平时还高,这个越打越贵的“促销折”不仅让商家形象受损,更是刺痛了消费者的心。
虚假折扣的“生意经”当休矣。总的来说,商家要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过人的服务标准来吸引用户,而不是用“巨惠特卖”“全年最低价”的虚假折扣来制造噱头。“饮鸩止渴”式的营销手段,只会让电商虚假促销陷入恶性循环。一些商家不要等到消费者彻底失望,才意识到自己一直都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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