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已认定37家总部企业揭秘各区域分布版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米方杰
在“人才”大战激战正酣之际,各地对于总部企业的争夺战也在悄然进行,随着众多国家战略叠加落地,正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郑州吸引了众多国内外相关知名企业落户。6月9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从郑州市获悉,郑州市启动了新一轮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到底怎样的企业才能认定为总部企业?郑州已认定的总部企业目前都是哪些,又主要分布在哪些县区呢?
郑州启动新一轮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
城市经济的发展,核心就是龙头企业的竞争和技术创新的竞争,而总部经济的优势是立竿见影的。而各行业头部企业成为了各个城市发展的关键。因此,争夺龙头企业总部的落户就成了各地政府工作的重点。近年来,郑州总部经济建设成果明显,一大批知名公司总部和区域总部落户郑州。
记者了解到,日前,郑州市财政局发布通知称,将开展、年度郑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及复核工作。通知称,总部企业认定対象为符合总部企立认定条件和标准的新设立、新迁入企业或郑州市现有企业。总部企立复核対象为已经认定的郑州市总部企业年度、年度情况复核。
据悉,上述通知明确,郑州市各县(市、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总部企业的初审工作,待各县(市、区)总部经济主管部门初审完成后,将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的申报材料、初审情况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等于8月10日前上报至郑州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郑州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郑州市目前已认定总部企业37家其中金水区最多
郑州市目前有多少家总部企业呢?对此,郑州市财政局在相关通知中给出了详细名单,共有37家。
记者通过企查查对37家总部企业信息分别进行查询后,梳理发现,在已认定的这37家总部企业中,金水区数量最多,有9家总部企业都位于金水区辖区内,其次是经开区,有8家总部企业,紧随其后的管城区和中原区则各有5家。
具体来说:
金水区有9家,分别是: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河南永乐生活电器有限公司、郑州银雁金融配套服务有限公司、山谷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万安实业有限公司、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经开区有8家,分别是: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郑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河南省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航天信息河南有限公司;
中原区有5家,分别是: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管城区有5家,分别是: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油联合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有3家,分别是: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智河南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高新区共有2家,分别是:郑州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区有2家,分别是:河南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
上街区有2家,分别是:河南省鑫属实业有限公司、中铝矿业有限公司;
荥阳市有1家,为郑州天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记者留意到,年度郑州市总部企业名单仅有16家,如今经过两年的发展,郑州市的总部企业数量已达37家。期待经过新一轮的认定和复核,郑州市的总部企业数量能再增加。
怎样的企业才符合总部企业的标准
到底怎样的企业才能认定为总部企业呢?此前,郑州市出台的《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给出了详细界定标准,《办法》明确,首要的条件是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郑州市产业政策导向,依法经营。同时,在郑州市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1年)以上,市外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并对其负有总部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法人企业,可以申请认定总部企业。
根据上述《办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世界强、中国企业强、中国民营企业强、中国制造业企业强、中国服务业企业强在郑设立的总部或区域总部,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在郑设立的总部或区域总部,且上年度地方级税收万元以上(新引进企业承诺次年及后续享受奖励补助年度每年在本市缴纳的地方级税收万元以上),也可以在郑州申请认定总部企业。
《办法》同时明确,在郑州市注册但经营不满一年的企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与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且在本市缴纳的地方级税收万元以上的法人企业,也可以申请认定总部企业。
此外,由原注册地新迁入的法人企业,与郑州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迁入次年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且在本市缴纳的地方级税收万元以上。符合郑州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经研究可直接认定的企业。
总部企业首发上市融资的将给予最高万元奖励
被认定为郑州的总部企业,能获得哪些利好呢?
记者留意到,为进一步引进、扶持和培育总部企业,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此前,郑州市制定的《郑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中,也推出了一系列奖励政策。
《办法》明确,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起,首次被评为世界强的,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企业强的,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首次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强、中国制造业企业强、中国服务业企业强的,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对总部企业并购重组国内外上市公司并将其迁回我市的,给予一次性万元并购重组奖励。
同时,《办法》提出,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和5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企业,将分别给予一次性万元和万元奖励。
《办法》还提出,支持总部企业新建总部自用办公用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前提下,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供应计划,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评估地价的70%(不得低于基准地价、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
此外,总部企业首发上市融资的,郑州市将给予最高不超过万元的奖励。总部企业成功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且再融资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的,按发行金额的1‰一次性奖励企业,最高限额为万元。
本文来源: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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