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middot独家屈臣氏遭品牌
“屈臣氏强制要求各品牌BA无偿销售其自有品牌,完不成任务还有加班等变相惩罚”近日,多位来自屈臣氏的BA向《化妆品报》投诉这一惊人内幕。她们不甘受到这种不公平待遇,希望能够引起屈臣氏和全行业重视。
品牌BA投诉:完不成屈臣氏自有产品促销受刁难
“屈臣氏强制要求美导必须完成屈臣氏自有品牌销售任务后,才让销售自家品牌,这直接导致我们自己品牌销售任务难以完成,每个月工资甚微。”小王(化名)原是里美品牌厂家派驻到河南开封屈臣氏地区一家屈臣氏的BA,进驻屈臣氏只是做自家品牌的销售。
但是,她工作的屈臣氏门店为了完成其自有品牌销售任务,其当班店长一般是通过早会将自有品牌销售任务口头下发给屈臣氏自有店员和其他各品牌的美导。“品牌BA销售屈臣氏自有品牌是无偿销售。若BA完成屈臣氏的促销任务,可获得提前下班或者放假一天的奖励,但若完不成任务,则会被要求多做清洁卫生、晚下班等。”无偿销售就够“窝火”了,完不成任务还得加班或者接受其他惩罚,这实在让小王等品牌BA难以接受。小王说,“自家品牌业绩上不去,屈臣氏销售又是无偿的。一个月下来拿到手的工资少得可怜。”在坚持了一段时间后,最终放弃了这份工作。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现象在其他地区也存在。一周姓美导告诉记者,其原是广州屈臣氏资生堂专柜的美导,广州多家屈臣氏都遭遇过当班店长强制下发销售自有品牌的经历。她告诉记者,在广州屈臣氏中旅商业城分店工作期间,屈臣氏当班店长要求其早班至少要卖屈臣氏眼膜5-8盒。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屈臣氏百货大楼店的某护肤品牌的销售BA张某也表示,在其所在的城市,目前只有一家屈臣氏,该屈臣氏当班店长规定,各品牌BA每天的销售目标中,必须有40%的业绩出自于屈臣氏自有品牌,若是完成不了,必须加班且第二天销售任务翻倍。“最近甚至让各品牌BA每天负责开发一张屈臣氏会员卡、完成5个换购任务。”张某透露,她曾多次向厂家反映,但没有任何作用。
除了各区域任务有所差别外,与屈臣氏当班人员关系亲疏也有可能影响到自有品牌的销售任务。甘肃一彩妆品牌代理商向记者透露,目前他代理的彩妆品牌已经进驻当地8家屈臣氏系统,因为该品牌BA和屈臣氏店长私下关系较好,因此,他们公司承担的屈臣氏自有品牌的销售任务则相对少一些。
品牌商无奈:多次协商无效大多忍气吞声
屈臣氏到底有多少自有品牌SKU?品牌商的BA有义务销售屈臣氏的自有品牌吗?品牌商或者服务商为何不为自己的BA喊冤?
据记者了解,屈臣氏目前至少有多种自有品牌产品,其货品占整体比例约20%~25%,屈臣氏对于其自有产品有具体的销售任务要求,仅靠屈臣氏自有BA的话,完成难度较大,因此这也间接导致了屈臣氏当班店长私下分摊任务给其他厂家驻店BA。
小王无奈地告诉记者,对于屈臣氏店长的种种强制无理要求,已经多次向品牌方反映,品牌方也多次和屈臣氏进行过沟通,但并无作用。记者为此联系了小王此前负责的护肤品牌河南开封区域的相关负责人,他透露,“当初品牌方促销人员进入屈臣氏,品牌方与屈臣氏签定了一份合同,但在合同中并没有说明第三方销售人员必须要为屈臣氏自有品牌促销。”促销人员所反映的情况,他们也曾与屈臣氏方协商,但效果不明显。但考虑到品牌产品还得在屈臣氏继续生存,所以只好忍气吞声。
“屈臣氏让品牌BA销售自有品牌,这是全国屈臣氏普遍存在的情况,目前我公司和屈臣氏有较多合作,不太方便具体阐述。”从华中区域屈臣氏服务商陈某显然对于屈臣氏的这种规定很无奈。
和陈某一样,天津某化妆品代理商也告诉记者,“天津的40多家屈臣氏确实也有规定,各品牌BA每天总的销售额中必须35%-40%是屈臣氏自有品牌的销售。若是达不到这个任务,就得加班或者被罚打扫店面卫生,如若长期完不成任务则不给代理商结账。期间收到很多BA反映,但却没有办法。”他也道出其中的无奈,“我们的合同虽没有承诺要销售屈臣氏自有品牌,但这已成为屈臣氏不成文的规定,你若是不能按照屈臣氏的要求做,品牌可能就遭到撤柜,目前我们代理的多个品牌在屈臣氏的年销售规模在-千万元,所以我们只得忍着。”
记者调查广东、湖北、宁夏、河南、甘肃、内蒙等省相关屈臣氏的服务商,均表示所在区域确实存在屈臣氏要求品牌BA销售屈臣氏自有品牌的不成文的规定,面对这种不平等的合作,相对处于弱势一方的服务商和品牌商大多都只能低头买单。
行业相关人士认为,屈臣氏强制品牌BA销售其自有品牌,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已经在行业内成为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屈臣氏目前在行业里面较为强势,很多品牌尚不能脱离这个渠道,因此在自家BA遭受不公平待遇后,只能忍气吐声。想要改变这种现状仅靠一个品牌的力量是不可能办到的,只有众多品牌联合起来,共同对抗这种不公平的条约,但是目前很多品牌方不想就此去触犯屈臣氏,预估短期内只有的霸王规定很难得到解决和根治。
屈臣氏真有这项规定吗?
屈臣氏到底有没有规定第三方销售人员必须销售其自有品牌?为此,记者致电屈臣氏官方一探究竟,其屈臣氏华东区徐姓公关人员回复本报记者,”屈臣氏总部明文规定,决不允许公司员工要求第三方员工承担屈臣氏自有品牌的销售任务。若第三方员工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向所服务的品牌方反映,由品牌方和屈臣氏沟通。若经过沟通,问题仍旧未解决则可以打屈臣氏电话进行投诉和申诉。”她表示,对于开封BA所反映的情况,屈臣氏需要去调查并核实,若反映的情况属实,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店负责人进行处罚。
如屈臣氏没有该项规定,那么,这种店长行为的强制要求是否侵犯了BA的劳动权利?这种做法合法吗?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屈臣氏当班店长强制品牌BA销售其自有品牌要看情况,若品牌方和屈臣氏的合作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品牌驻店BA要完成屈臣氏自有品牌销售的规定,则屈臣氏的做法就是合法的,若是双方合同中没有相关内容规定,强制驻店BA销售自有品牌则相应违反了合同法,这对品牌BA不公平。
另外,BA完不成任务晚下班,可以视为加班行为,加班具体时间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若在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间内,可以理解,但若超过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间,则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加大这些员工的工作时间,或者制度上考核,侵犯了促销人员合法的劳动权利。另外,如果销售人员在促销了其自有品牌的产品之外,还要不厌其烦地跟消费者促销自家品牌的产品,对消费者也来说也不妥。(转自《化妆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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