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培训机构宣称90教师毕业于海外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年以来,安徽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广告导向监管,聚焦医药保健、食品、美容化妆、房地产、教育培训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共查办各类广告违法案件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为宣传广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震慑广告违法行为,现将部分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合肥新航道语言培训中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自有网站发布含有“90%以上教师毕业于海外或是国内英专硕士”等内容的广告。经查,该中心毕业于海外或是国内英专硕士的教师占在职教师的21.7%,与广告宣称的90%以上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年11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万元。
二、合肥恒美玉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悦美微整形App自设店铺中发布含有“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产品图片的广告。经查,当事人在广告中宣传的A型肉毒毒素是医疗用毒性药品,不得发布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年8月,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万元。
三、安徽首成商贸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户外LED大屏发布的“xx贡酒”广告中较为直观、清晰地表现出一人举杯饮酒的动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违反法律规定发布酒类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年10月,淮北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5万元。
四、合肥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
亳州利辛文州路分店违法广告案当事人通过广告展示牌、宣传单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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