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普通化妆品有美白等功效屈臣氏被罚

央广网北京9月7日消息(记者苗雁)近日,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屈臣氏”)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万元。(截图自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于年9月起上架销售“屈臣氏烟酰胺保湿水”,由公司市场部在销售页面上制作并发布了虚假宣传该国产非特殊用化妆品含有“美白”等功效的虚假广告,于年2月下架该产品,违法经营期间销售数量6瓶,销售额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另查,当事人于年12月17日上架销售“ISDG爽快酵素饮品(固体饮料)2克*7支”,由公司市场部在销售页面上制作并发布了宣传该普通食品有“改善肠道功能”等保健功能的虚假广告。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在网络电商平台从事化妆品销售活动,在销售页面上自行发布国产非特殊用化妆品宣传有特殊“美白”等特殊功效的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广告法》规定,在网络电商平台发布普通食品宣传有保健功能的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告法》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要求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处罚款合计8万元。记者梳理发现,上海屈臣氏今年已多次收到罚单。4月14日,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因在分公司经营场所广告宣传牌及小程序活动页面中,未明示附赠商品数量,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4月4日,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因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表示不准确、不清楚违反相关规定,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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