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辱骂消费者像疯狗屈臣氏致歉

1月14日,

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文称,

屈臣氏的主播

在直播间因为面膜优惠活动的事情

公然辱骂消费者。

短短20多秒的视频片段中,

该名主播面露不屑,

指责消费者为了1分钱的东西,

没薅到便宜就像疯狗一样咬人,

还表示:

我的直播间,

我想踢就踢,

我不欢迎你,

你不用来。

我踢了你就高兴。

另一名幕后工作人员则提高嗓门喊道,

你薅到便宜吧又不认便宜,

没薅到吧还来这咬人。

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

在社交平台、投诉平台表达不满,

此事上升为一起群体性投诉事件。

1月14日23:59分,

屈臣氏在其官方微博账号上致歉,

称该主播系第三方机构人员,

将深刻反思并加强

对公司全体人员

以及第三方合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管。

玩不起的“1分钱买面膜”

1月11日凌晨,

屈臣氏在某平台推出了面膜优惠活动,

消费者用券后,

可以用0.01元的价格

买到两个特定品牌的面膜(每人限购5盒)。

根据消费者反馈,

下单时显示库存充足,

下单后也收到了

“货已备好,请到店自提”的短信提醒。

后续大部分消费者到店却没有提到货,

他们拨打了电话与客服联系,

客服登记了订单号,

收集了他们的发货地址后

给出了发货的承诺,

但过几天又改口要求消费者申请退款。

消费者程女士表示,

自己已下单面膜,

但到店时碰到店员正在把优惠的面膜藏起来。

当她故意提及朋友已经到店成功取货,

店员则辩称先到先得,

程女士下单的数量较多,

只能给2盒意思一下。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

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

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

合同成立。

律师表示,

消费者通过平台进行支付购买,

虽然价格低(0.01元),

但并非恶意的“薅羊毛”,

不存在过错。

商家应按照约定向消费者发货,

不能以运营失误、

库存不足等理由

拒绝发货

或者以无货为由建议消费者退款。

如果商家拒绝发货则构成违约行为,

消费者可以选择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

或者终止合同选择退款

并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玻璃心的直播间

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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